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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步国际公司总部位于马赛诸塞州坎顿市,在全球范围内以Reebok、Rockport、CCM、JOFA、KOHO和Greg Norman等品牌设计、销售和分销运动鞋、健身鞋、休闲鞋、运动服装和设备,并以Polo Ralph Lauren品牌设计、销售和分销鞋类产品。
1895年,约瑟夫·福斯特(Joseph William Foster)出于对短跑运动的热爱,又苦于没有足够的资金,便亲自动手尝试着将钉子安在鞋上,这就是当时享誉世界的第一双带钉鞋——“福斯特跑鞋”。带钉鞋的诞生,在当时引起了很大的轰动,19世纪末20世纪初,很多国家的赛跑运动员都穿着这种“福斯特跑鞋”走进赛场。

随后的日子里,约瑟夫·福斯特并没有因为“福斯特跑鞋”的成功沾沾自喜,而是激励他顺着这股上升的风潮继续前行。1896年,约瑟夫·福斯特先生以PUMP命名,创造出第一双充气运动鞋,并且在英国建立了一家专营运动鞋的公司“Fosters”,开始为那些顶级专业运动员制造合适的运动鞋,而这家公司就是现在国际运动品牌巨头Reebok锐步的前身。
随着时间的推移,Fosters(福斯特公司)不断扩展,集中精力设计更加轻捷的运动鞋以提高运动员奔跑的速度,并将事业的触角伸向体育运动的其他领域。
1958年,福斯特的两个孙子约瑟夫(Joseph Foster)与杰夫瑞(Jeffrey Foster)将“福斯特”这一品牌名称及商标更改为“Reebok(锐步)”。Reebok,发音源自非洲土语,是一种体积小、奔跑速度极快的非洲小羚羊。
以“Reebok”命名,是因为它高速的奔跑、轻盈的身姿代表了锐步的运动精神,另外羚羊奔跑时“哒……哒……哒……”的规律脚步声,也形象地预示着锐步能在日益激烈的运动品牌市场上轻盈而稳健地纵情奔跑!
在短短的十余年中,锐步的业务迅速成长,到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它已经成为世界上十大最佳品牌之一,倍受消费者青睐。1977年,Reebok锐步开始将他的事业脚步迈向了海外市场,他的第一块海外目标市场就是极具潜力的美国市场。

到了1981年,她销售额已经突破了150万美元。鞋类销售额持续攀高,1987年飙升至14亿美元,比1981年增长了10倍。Reebok锐步被认为是美洲发展速度最快的企业。
1992年是锐步的一个转型期,锐步将市场的重点从健身服饰均分到其他的体育运动上,特别是篮球鞋的开发。结合前期已经开发的PUMP技术,锐步又开发出众多结合高科技、舒适感与安全性于一身的篮球鞋。这一系列的改变受到了众多专业运动员的青睐,他们纷纷和锐步签约,指定锐步成为他们运动鞋及运动服装的赞助商。
如今,在美国四大运动联盟中,NFL(美式橄榄球职业联赛)、NBA(美国篮球大联盟)和NHL(美国曲棍球联盟)三大联盟的比赛服装都是由锐步独家提供。

目前,锐步已将其全球的品牌标示由原来的“Reebok”改成了“RBK”,并在全球推出了“I AM WHAT I AM(我,就是我)!”的积极宣言。
全新黑底白色的RBK标示,干净简洁又不乏运动感,更强调锐步对于美国现金流行的接头文化(包括街球、街头音乐、街头艺术)的认可。
“I AM WHAT I AM(我,就是我!)!”,是锐步的全新宣言,为传统的运动品牌Reebok锐步注入了新的内涵。
它鼓励年轻人在充满创新独立精神的时代,大声说出自己的主张,大步迈向自己的道路,大胆秀出自我的风格,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规划未来。用充满的自信去坚持自我的独立,用清醒的认识去决定自己的未来,以国际视野融合多元文化!
“I AM WHAT I AM(我,就是我!)!”,是一种非常自我的美国式表达,它强调自信、自强和自尊的生活态度。RBK一系列的明星形象,也都表现他们在赛场上和生活中的两面性,突出他们始终保持自我的一种精神,这也就是RBK锐步的新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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